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市场正式启动

信息来源:浙江在线 发布时间:2019-05-24 阅读数:2333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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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资源作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的这层“身份”众所周知,但如果告诉你,能源还可以像普通商品一样进入市场流通,允许各方买卖,不少人或许会对此打上不小的疑问。

12月26日,由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主办的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启动仪式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介会在杭举行,标志着我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市场的正式启动。

所谓用能权,指用能单位在一个时期内经确认可消费各类能源量(包括电力、原煤、蒸汽、天然气等)的权利,也就是一个时期内按规定可以消费的能源总量。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绿色发展理念下创新能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

“平台本身是政府能源消费管理的一套办法,它的要害在于能够倒逼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以此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启动仪式上,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蔡刚指出,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我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能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执行能源商品属性的实际行动,对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早在2016年9月,国家发改委就明确浙江、福建、河南、四川4省为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回顾浙江的试点工作,蔡刚介绍,共有三件大事:一是今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我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二是开发建设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系统及平台,成功搭建了全省统一的“一平台、三系统”交易信息系统;三是先后出台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等8个重点行业用能权确权技术规范。

“省级平台的推出是总结浙江过去多年市县区资源市场化配置试点工作基础上的升级设施。”对于浙江的特色和优势,蔡刚在接受采访时总结,除了有像海宁这样成熟的地方要素市场化配置经验之外,在为用能权提供平台服务的过程中,浙江还充分结合“最多跑一次”的开展,通过数据化转型方式,帮助实现交易线下跑一次办事大厅,交一次材料即可完成。

这一点,同样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司长王善成的充分认同和肯定。在活动现场,王善成指出,浙江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在全国四个试点中进展最快、方案最优、可行性最强。同时他对浙江的工作予以厚望,“希望浙江省再接再厉深化试点,切实为全国提供可学可复制的样板。”

对下一步工作,蔡刚表示,将以此次交易启动为新起点,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发展下去,我们将形成一个成熟的市场,不仅能处理增量交易,还能实现企业与企业,区域与区域之间的二级市场交易。”

据了解,我省用能权交易市场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9年,以处理增量交易为主;第二阶段在2020年进一步拓展交易范围,丰富交易内容,实现存量与增量交易并存;第三阶段则是到2020年底,设立租赁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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