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节约能源规划 (2017-2020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9-05-24 阅读数:1801 分享至: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川发改环资〔2017〕422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四川省节约能源规划 (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部门: 

  为落实国家节能工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十三五”时期我省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我们研究编制了《四川省节约能源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 



  四川省节约能源规划(2017-2020年) 

  2017年8月 



  目录 

  一、规划背景 5 

  (一)工作成效 5 

  (二)面临形势 8 

  二、总体要求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基本原则 12 

  (三)节能目标 13 

  三、重点领域 16 

  (一)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能 16 

  (二)全力推进建筑领域节能 19 

  (三)着力强化交通运输节能 21 

  (四)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24 

  (五)全面推进商贸流通节能 25 

  (六)切实加强农业农村节能 26 

  四、主要任务 26 

  (一)调整产业结构 26 

  (二)优化能源结构 28 

  (三)管控能源需求 29 

  (四)运用市场机制 31 

  (五)实施重点工程 33 

  五、保障措施 37 

  (一)加强组织领导 37 

  (二)健全法规标准 38 

  (三)强化目标责任 38 

  (四)加强监察执法 38 

  (五)开展交流合作 39 

  (六)加强宣传教育 39 

  “十三五”时期,是四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我省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有效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工作成效 

  “十二五”以来,全省上下坚持将节能降耗作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抓手,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责任落实、深挖节能潜力、推进项目建设、发展节能产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显著,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节能重点工程全力推进,节能体制机制改革进展顺利,工作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节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十二五”以来,全省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2015年为0.662吨标准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25.24%,其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8.98%,超额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16%的约束性目标。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9888万吨标准煤,“十二五”期间,以年均4.47%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10.8%的经济增长。 

  二是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进一步提高水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2015年,全省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43.1%,较2010年提高11.1个百分点;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37.9%,比2010年降低18.3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比重由2010年的9.5%提高到2015年的11.4%;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从2010年的5500小时降低到2015年的2600小时左右;水电装机容量达到6939万千瓦,占我省电力总装机的79.5%;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发电并网容量达到132万千瓦。 

  三是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十二五”期间,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积极清理水泥、平板玻璃产能过剩行业违规项目,累计对30余行业1944户企业的落后和过剩产能实施了淘汰,减少不合理用能1800万吨标准煤。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迅速,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增势强劲,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约500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000亿元以上,节能环保装备企业超过300家。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由2010年的34.6%提高到2015年的40.3%,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是重点领域节能全面推进。工业领域,积极完善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组织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开展“千户企业节能行动”,“十二五”累计实现节能1600万吨标准煤以上,对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能耗对标达标。建筑领域,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40.92万平方米,完成新建绿色建筑480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加快实施全省绿色循环低碳公路主题性示范项目,全省已发展营运性CNG/LNG等清洁燃料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教练车共6.7万辆,约占营运车辆总数的10%。公共机构领域,积极推进节能改造,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比“十一五”末分别下降17.56%、15.22%、17.41%。 

  五是节能重点工程加快实施。大力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德阳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支持省直机关办公区综合节能改造、双流机场节能改造等重点示范工程。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全省累计推广使用节能灯2000多万只,推广量和节能量居全国前列。持续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研发了高效节能照明、节能锅炉、低温余热发电、高炉煤气发电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30余项重点节能先进技术得到推广应用。 

  六是节能基础能力逐步增强。加强节能执法能力建设,全省21个市(州)设立了116个市、县两级节能监察机构,基本覆盖了能耗较高的县(区),节能监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颁布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四川省“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四川省“十二五”工业节能规划》等专项规划,以及《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规范》等节能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了节能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积极强化宣传动员,营造了良好的节能氛围。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节能工作面临的环境和形势将发生重大变化,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必须牢固树立强烈的短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凝聚各方力量,落实发展新理念,破解发展新难题,合力开拓节能工作新局面。 

  1.有利因素 

  一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为节能工作指明新方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将绿色发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进行了一系列的部署要求,要求把节约资源能源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明确提出全国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的目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文件,以更加自觉有力的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之以恒推进节能减排,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推动全省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强大动力。 

  二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节能工作拓展新空间。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实施,经济发展方式将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将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增加值占比预计将提高4.7个百分点以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有利于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为节能工作创造了积极有利条件。 

  三是能源结构明显优化为节能工作带来新动力。我省拥有丰富的水电和天然气资源,随着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的推进建设,通过增量控制推进二氧化碳总量减排,将加快促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到2020年清洁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有望进一步提高。 

  四是全国碳交易全面开展为节能减排带来新机遇。发展碳减排交易,将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迫使企业降低碳排放,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当前,我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在加快建设,凭借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较大的优势,届时我省将有相当可观的富余配额可向省外出售。通过扩大省外对我省水电清洁能源的市场需求,推动全国碳减排进程,变我省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五是全社会形成普遍共识为节能工作营造新条件。绿色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潮流,以能源利用高效、清洁、低碳等为特征的新能源革命正蓄势待发。强化节能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政府节能减排投入力度、企业节能减排社会责任、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和监督节能减排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不断加强,为节能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不利因素 

  一是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压力大。伴随经济下行压力和能源价格的低位运行,在国家严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的情况下,我省单位GDP能耗仍然较高,能源利用效率仍然偏低,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阶段性矛盾比较突出。第三产业占比与发达地区还有较大差距,相当部分制造业还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6784.14万吨标准煤,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72.92%,绿色低碳转型任重道远。 

  二是能源需求增长的压力大。我省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加速期,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攻坚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建筑、交通等领域能耗将持续较快增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一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能加快增长,能源资源需求将继续呈现刚性增长态势,我省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面临较大现实压力。 

  三是资源约束加剧的压力大。从总体上看,我省资源约束趋紧、结构和布局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状态离全面小康存在差距等问题依然存在。全省煤炭资源约占全国的1%,石油资源几乎全部依赖外调,人均耕地面积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7%,开发利用率仅为9.9%。粗放的增长模式使本不丰裕的石油、矿产和土地等资源趋于紧张,能源消费总量的“天花板”效应将逐步显现。 

  四是节能空间收窄的压力大。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不够,缺乏鼓励节能技术推广的政策和机制,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难。由于国家节能财政支持等政策的逐步退出,节能边际成本将越来越高,节能挖潜难度更大。随着成本逐渐增加,企业自主开展节能工作的自觉性将受到较大影响,节能减排持续推进的难度不断加大。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以优化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实施节能重点工程为抓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推进机制,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加快建立绿色发展体系,为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四川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强化双控,绿色发展。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构建适应绿色发展的产业体系、城乡体系和制度体系,合理控制全省能源消费总量,遏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继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优化能源生产与消费结构,实现能源利用、生态环境改善与经济增长的协调统一。 

  创新驱动,协同推进。强化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对提质增效的驱动作用,强化制度、标准对合理用能的约束引导作用,深度挖掘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节能潜力,着眼能源生产、运输、储存、消费全过程,加强跨区域联动合作,结合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深入推进协同创新,以降耗促发展。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宏观调控,有效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政策激励、行政监管等方面的作用,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建立健全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升市场主体推进节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突出重点,带动全面。以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流通、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着力点,加快推进节能重点工程,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努力形成全社会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共同推动全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节能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能源消耗强度稳步下降,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节能取得新进展,节能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关键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取得重要进展,全社会节能意识进一步提高,节能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节能基础能力进一步夯实。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9亿吨标准煤以内,“十三五”时期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3020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16%,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双控”目标任务。 

  2.行业目标 

  到2020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耗得到有效控制,大型骨干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十三五”主要行业节能指标

指标

单位

2015年实际值

2020年

目标值

变化幅度/变化率

工业:

单位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能耗

万吨标准煤/万元

1.218

0.999

[-18]

火电发电煤耗

克标准煤/千瓦时

315

310

-5

吨钢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

549

545

-4

水泥熟料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110

105

-5

电解铝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1683

1670

-13

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油/吨

69

66

-3

乙烯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661

655

-6

合成氨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1173

1160

-13

机制纸及纸板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578

528

-50

建筑:

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累计面积

万平方米



+50

城镇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累计面积

万平方米



+100

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各类示范性项目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

%


100


新建房地产项目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

%


70


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万平方米



+400

交通:

公路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率

%



[-4]

水路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

%



[-5.5]

公共机构:

人均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人·年)

271.02

238.5

[-12]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

10.53

9.48

[-10]

人均水耗

立方米/(人·年)

38.43

32.67

[-15]



  注:[]内为变化率 

  3.地区目标 

  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按照全省节能降耗的总体安排和各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坚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综合平衡全省、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的原则,分解下达各市(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十三五”各市(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市(州)

2015年能耗 

  总量 

  (万吨标准煤)

“十三五”能耗 

  增量控制目标 

  (万吨标准煤)

“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

成都市

4720

740

14

自贡市

607

100

15

攀枝花市

1421

180

17

泸州市

1034

160

17

德阳市

1058

135

16

绵阳市

987

135

15

广元市

345

70

15

遂宁市

573

90

16

内江市

1091

160

17

乐山市

1419

200

17

南充市

898

140

15

眉山市

758

110

17

宜宾市

1067

160

16

广安市

668

90

16

达州市

1147

160

17

雅安市

417

80

17

巴中市

293

55

12

资阳市

441

65

15

阿坝州

383

75

10

甘孜州

120

30

8

凉山州

851

135

12



  三、重点领域 

  (一)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能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综合运用工艺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标准,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坚决杜绝新增过剩产能。强化经济手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落后产能企业的使用能源、资源、环境等成本,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倒逼落后产能退出。把淘汰落后产能与区域转型发展相结合,加快落后产能行业整体退出,高起点发展替代接续产业。 

  二是推动传统行业能效提升。以六大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组织实施节能低碳改造工程,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低碳改造,采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等手段,优化技术工艺,提升生产效率,提高整体能效。充分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对传统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实施电机系统、变压器、工业锅炉(炉窑)等高耗能通用设备改造,淘汰落后设备,推广高效节能设备。进一步实施余热余压高效回收工程,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发电、制冷、供热及循环利用。推动建设厂区、园区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和智能微电网。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提高园区能源管理运营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建设分布式能源集群。推进绿色数据中心示范项目建设,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评价体系研究。 

  三是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组织开展“十三五”重点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认真贯彻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积极制(修)订我省能耗限额标准,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推动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和化工等行业大型用能企业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推动企业开展节能系统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建立能效网络小组,以高能耗企业之间共同学习、分享经验、相互督促、共同提高为目的,通过相互交流、经验共享的方式改变以往“各自为战”的局面,探索更快、更经济的降低能源成本的方式,激发企业参与和实施节能的积极性。全面落实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计量管理体系,逐步建设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不断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引导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

专栏重点工业行业节能 

  电力(火电):提高煤电机组准入标准,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控制在每千瓦时310克标准煤以下。积极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加大低参数、小容量等低效火电机组的改造和淘汰力度,优化机组结构。加快设备老化、技术陈旧的热电厂的技术改造,有序推广分布式热、电、冷联产。到2020年,完成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 

  化工:大力推进绿色化工技术,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推广能源梯级利用等技术,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产生的余热余压,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品能耗。 

  钢铁行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耗能设备,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进余热余压利用,机电设备能效提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建材:水泥行业全面普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配套建设余热发电设施,推广应用水泥回转窑富氧燃烧技术,鼓励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污泥等,节约熟料使用量。平板玻璃行业推广全氧燃烧、熔窑余热综合利用、原配料高温预分解等技术。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推广先进窑炉改造、干法制粉、陶瓷砖塑性挤压成型、一次烧成等工艺技术及装备。墙体材料行业鼓励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推广烧结砖大断面隧道窑、隧道窑保温技术、余热利用技术、窑炉风机变频调速技术等。 

  机械制造:加快先进制造技术、绿色制造与回收处理、再资源化技术及工艺的研发。积极推进频谱谐波时效技术、动态谐波抑制及无功补偿综合节能技术、控制气氛渗氮工艺节能技术、直燃式快速烘房节能技术、塑料注射成型伺服驱动与控制技术等节能技术。



  (二)全力推进建筑领域节能 

  一是推进新建建筑节能。严格落实《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在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增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约束性指标。在土地划拨和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载明项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约束性指标要求。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把规划设计关口,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城镇建筑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阶段实施国家建筑节能要求。加强施工阶段监管和稽查,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要求验收,对竣工后新建建筑实施能效测评。实行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执行65%的建筑节能标准。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和70%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鼓励城市新区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天府新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以产业基地为载体,推广技术含量高、规模效益好的绿色建材,建立绿色建筑资源共享平台。逐步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推进城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鼓励农民在新建和改建农房时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结合实施建材下乡政策,组织农民在新建、改建农房时使用适用材料和技术。 

  二是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调查统计和分析,编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将节能改造实施过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范围,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面监管,确保节能改造工程质量。推行既有建筑与绿色建筑相结合的改造模式,积极探索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以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动力设备及特殊用电系统改造为主,积极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高用能系统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到2020年,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达到800万平方米。有条件的项目同步采取围护结构改造等措施,开展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到2020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鼓励已完成改造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三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将太阳能利用、沼气利用等纳入农村村庄建设整体规划,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应逐步出台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强制性推广政策及技术标准,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积极推进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合理开发浅层地热能在建筑上的应用。研究确定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适宜技术及推广地区名单,到2020年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00万平方米,示范地区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可再生能源丰富地区应用比例达到20%以上。 

  (三)着力强化交通运输节能 

  一是完善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广应用以现代信息网络为基础的绿色智能交通系统,逐步提高运输系统效率。构建覆盖全省、外联内接的铁路网络,推动进出川和川内高速铁路加快建设,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重。加大港口建设和航道整治,注重水运发展。大力发展轨道交通,构建合理公交线网,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公交出行。继续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加快综合运输枢纽建设,促进货运无缝衔接和客运零换乘,形成高效绿色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在能源利用方面的比较优势,提高运输系统效率。 

  二是提升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提升运输装备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车辆。在国省干线客运中发展中高级客车,大力发展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在农村客运中发展适合农村市场的经济型客车,积极发展适合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大吨位多轴重型货车。鼓励提高重型车、专用车、厢式车在货车中的比重。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老旧船舶与落后船型,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重点推动天然气、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的应用。鼓励替代燃料在公路运输、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中的应用,加快建设加气、充换电等配套设施。推广LNG动力船舶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清洁能源船舶应用。严格执行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限值及机动车排放标准,对企业新增、报废更新的车辆严格按照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进行核查,从源头上严把业务办理的审核关,不符合标准的车型不得投入营运。全面淘汰全省范围内“黄标车”。调整优化交通施工机械装备、工程船舶结构。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旧工程机械、工程船舶等,提高交通建设用能设备的整体技术效率。 

  三是推广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促进公路、水路、城市交通与铁路、民航等不同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依托全省水运优势,加快发展水路运输,按照“宜水则水、宜路则路”的原则,积极引导大宗散货物资选择水运方式运输,提高水运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补充的绿色出行系统,推行共享单车,形成城市慢行交通网络。到2020年,市区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优化客运组织管理模式,加强客运运力调控。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积极鼓励和引导城市公交向城市周边延伸覆盖。优化公路主枢纽布局,以优质高效的集约化运输网络与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客运效益与效率。加快优化货物运输组织管理模式,引导货运企业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行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先进、高效的运输组织形式。积极整合社会零散运力,实现货运的网络化、集约化、有序化和高效化,提高道路货运实载率。以“大力建设信息化基础平台、整合各种物流资源、培育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完善集疏运系统”为主线,建设省域物流信息共享网络系统,促进货运交易市场之间的信息互通,实现车辆和货源及时、有效组织,减少空驶率。培育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培育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网络化的现代物流企业群体和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提高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专栏“十三五”交通运输节能“336”计划 

  “十三五”期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施“336”计划,即建设“三大支撑体系”,开展“三大专项行动”,实施“六项重点工程”。 

  三大支撑体系:地方标准体系、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组织保障体系。 

  三大专项行动:科技专项行动、协同推进专项行动、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 

  六项重点工程:城市交通节能减排推广工程、交通枢纽节能减排建设工程、绿色公路示范推广工程、节能环保交通运输装备推广工程、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模式推广工程、节能驾驶与绿色维修建设工程。



  (四)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一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党政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新建项目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优化空调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优化办公家具、设备等配置。加快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倡导采用电视、电话、视频等会议方式,减少签字笔、纸杯、餐盒等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油耗定额管理,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实施公共机构食堂灶具、排烟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倡导合理消费,加强食堂精细化管理。加强机房节能管理,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加大公共机构政务信息整合力度。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计量、监测和统计工作,推进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机构用能在线监测,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信息平台。严格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健全激励政策和奖惩制度。 

  二是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试点示范,以机关、学校、医院为重点,继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现“县县有示范”的目标。到2020年,力争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00家,创建省级示范单位150家。积极引导公共机构推进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等重点耗能设备及数据中心、食堂等公共机构附属设施的节能改造,积极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专栏“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点 

  开展“六大行动”:绿色建筑行动、绿色办公行动、绿色出行行动、绿色食堂行动、绿色信息行动、绿色文化行动。 

  实施“七大工程”:示范单位创建工程、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节地节水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能源计量统计完备工程、能效提升工程、能效领跑者创建工程。



  (五)全面推进商贸流通节能 

  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建立完善商业、旅游业、餐饮等行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强化节能监管。在用能高峰季,开展商业场所空调温度设置情况监督检查。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创建绿色商场示范。完善绿色酒店标准体系,推进绿色酒店建设。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开展商贸流通行业节能改造项目。推动高效节能产品进商场,积极采用先进节电、节水技术,鼓励使用高效照明灯具、节能空调、智能控制系统等节能设备。以信息化带动传统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积极建设绿色物流园区。 

  (六)切实加强农业农村节能 

  加强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积极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等先进技术,大力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广应用保温、省地、隔热新型建筑材料,引导农民建设节能型住房。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更新,推广应用绿色、节能、环保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强化农业机械设备的能耗检测,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加快农业机电设备节能改造,加强用能设备定期维修保养,降低燃油消耗。推进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省柴节煤灶具等,鼓励使用高效节能电器,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生产生活用能中的比重。继续实施农网改造,降低农业用电成本。 

  四、主要任务 

  (一)调整产业结构 

  一是严控高耗能行业能耗增长。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强化项目能评验收监督,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落实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能效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等相关约束性条件。严格控制高耗能、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对于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地区,其新上高耗能项目采取区域限批措施。 

  二是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大力发展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规划生物医药、轨道交通、石墨烯、玄武岩纤维等产业,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比重,支撑工业“双高”发展。进一步突出全产业链培育和优势再造,着力构建信息安全与集成电路、轨道交通装备、高效发电和核技术应用产业、天然气化工、优质白酒等一批全产业链,推进要素集成和技术集成。以加大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的自主研发为重点,支持节能产品和装备产业做大做强。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运营管理、计量检测、产品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 

  三是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实施节能产业产值倍增计划,围绕高效清洁节能锅炉、大气污染防治装备、水污染防治装备、高效节能电机、节能家电等重点领域,以重点工程为依托,完善政策机制,培育规范市场,增强节能环保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提高技术装备、产品、服务水平。加大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扶持力度,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形成一批高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重点产品和核心企业。培育发展一批技术引领型的国内一流企业和研究机构,进一步提高重大科技成果集成、转化能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建设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和节能环保装备产业示范基地。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构筑公共服务平台,吸引社会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优势企业、产业园区和基地集中。力争到2020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

专栏节能服务产业倍增行动 

  全面推行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量保证型、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培育第三方节能量审核和节能评估、检测、审计、认证机构。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优化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合同能源管理注册登记管理服务平台,实施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失信黑名单制度。力争到2020年,全省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比2015年翻一番。



  (二)优化能源结构 

  一是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坚持科学开发与保护生态相结合,重点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江”水电基地建设,加快推动川中、川西和川东北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川南页岩气资源调查和勘探开发。科学有序发展新能源,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能源。创新清洁能源建设管理机制,加强流域水电综合管理,积极推进电力、油气等体制改革,扩大直购电、直供气等试点范围,有效消纳富余水电和留存电量,促进就地就近转化利用。 

  二是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快非禁燃区分散燃煤锅(窑)炉淘汰和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能效提升改造,严把涉煤新建项目准入,新上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落实好大型燃煤机组清洁排放实施计划,积极推进地方燃煤热电行业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集中供热,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国家禁止的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加强煤炭经营和使用监管,鼓励使用洁净煤以及高热值煤,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 

  三是推进电能替代和天然气替代。通过淘汰落后燃煤机组、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和电烤烟替代燃煤烤烟等措施,继续推进以电代煤、以气“替煤代油”。通过增加铁路运输比重、发展电动汽车和减少港航用油等措施,大力推进以电代油。大力推广蓄冷空调和热泵技术、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坚强农村电网和燃气管道建设,以清洁、安全的清洁能源替代农村传统能源。 

  (三)管控能源需求 

  一是全面推行用能预算化管理。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任务、重大生产力布局等情况,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用能预算管理体系,全面推行用能预算化管理制度,制定落实用能预算管理方案。围绕能耗总量的控制、可用增量的确定和管理、预算指标的动态管理、预算指标的核查等实行用能预算管理,推动用能管理精细化、科学化,实现用能的高效配置。落实好新上高耗能项目用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在成都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以及重点城市结合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编制用煤预算管理方案。重点用能单位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统筹考虑发展战略、能效水平、节能潜力等因素,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对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 

  二是加强能源消费统计监测预警。进一步规范计量标准,提高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水平。完善能源统计制度,改进核算方法。以能源智能化为目标,逐步建立万家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整合集成工业、交通、建设、公共机构等能源监测数据,深化功能应用。开展能源消费形势分析,加强监测预警,在实行各市(州)单位GDP能耗晴雨表制度的基础上,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强度晴雨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监测报告。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滞后和能源消费总量超过控制目标的地区,要及时制定预警调控方案,并适时启动,合理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投产节奏。 

  三是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在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的部分产品,以及公共机构中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积极组织申报纳入国家领跑者名录,推出四川省能效领跑者名录。定期发布能效水平先进的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和公共机构名单,对能效水平落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通报。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购买和使用高效节能产品,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标准。通过树立标杆、政策鼓励、修订标准等措施,激励相关生产企业和公共机构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赶超领跑者,形成推动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的能效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

专栏节能产品推广行动 

  高效节能产品倍增行动。积极推进节能产品进家庭、节能设备进企业,重点推广高效节能家电、灶具、热水器、LED照明产品等家庭用能产品,及高效节能电机、工业锅炉等工业用能设备,力争到2020年主要节能产品和设备销售量比2015年翻一番。 

  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根据国家安排部署,选择量广面大、节能潜力大、基础条件较好的变频空调、电冰箱、滚筒洗衣机、平板电视、空气净化器等家电产品、办公设备、商用设备、照明产品、工业设备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用能产品,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四)运用市场机制 

  一是强化价格和金融政策引导。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充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的阶梯电价政策,对限制类、淘汰类或违规的装置(含产品、设备、生产线、工艺、产能等),以及单位能耗超标的装置或公共建筑等,加大实施差别电价的范围和力度;对超能耗限额的产品、能耗水平不达标的企业,督促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执行更严格的惩罚性电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入推进燃气、水、电阶梯能源价格,引导居民合理节约利用资源。认真落实国家在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引导和支持工业、交通、建筑、商业、公共机构等领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发展绿色金融,研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完善绿色信贷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引入节能评价要素,开展能效信贷业务。 

  二是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探索节能降耗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使用效率,积极稳妥地推进初始用能权确权、有偿使用、交易等工作,规范能源消费报告、审核和核查技术要求,严格履约机制,不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管理平台和交易平台,探索建立适应我省经济发展、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用能总量信息监测预警、指标配额管理、指标交易运作等机制,有效促进我省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节能降耗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实税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鼓励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推动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改造,建设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建立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我省现有交易场所,培育以合同能源管理资产交易为特色的资产交易平台,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行绿色债券。 

  (五)实施重点工程 

  一是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积极推广应用循环流化床、新型高效煤粉炉等高效节能锅炉,推进燃煤锅炉“以大代小”,加快老旧锅炉更新、替代,推广燃气、燃生物质锅炉和电锅炉。开展电厂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采用新技术对磨煤、点火、燃烧、除尘、汽机、冷却等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不断降低发电煤耗。严格锅炉能效准入门槛,制定燃煤工业锅炉淘汰更新改造路线图。推广应用锅炉燃烧优化、二次送风、自动控制、余热回收、太阳能预热、主辅机优化、热泵、冷凝水回收等先进技术。推广锅炉(窑炉)燃烧自动调节控制技术装备,探索锅炉运行在线监测和节能诊断,定期开展锅炉(窑炉)能效检测,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热效率。建立完善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监测评价机制,开展节能环保标杆锅炉房创建活动。 

  二是电机系统能效提升工程。以电机能效提升为目标,围绕电机生产、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推动企业提升电机能效,淘汰低效电机,推广高效电机。开展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促进电机产业转型升级和电机能效提升。推进电机系统调节方式改造,重点开展高压变频调速、永磁调速、内反馈调速、柔性传动等节能改造,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电机系统能效监测、故障诊断、优化控制平台建设。鼓励采用高效电动机、风机、压缩机、水泵、变压器替代低效设备,加快系统无功补偿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设备融资租赁等市场化机制实施电机能效改造项目。示范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电动机铸铜转子技术等高效节能电机技术设备。大力推广能效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通风机、水泵、空压机。 

  三是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工程。在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全面加强炉窑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推进能量梯级综合利用。有色行业重点推广烟气废热锅炉及发电装置,窑炉烟气辐射预热器和废气热交换器,回收其他装置余热用于锅炉及发电。水泥行业推广综合低能耗熟料烧成技术与装备,对回转窑、磨机、烘干机进行节能改造,鼓励利用工业和生活废弃物作燃料,优化完善水泥余热发电技术和装置。 

  四是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对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化工行业企业工艺、技术、装备系统优化,实施生产工艺绿色升级改造,能源系统节能低碳改造,重点耗能设备更新改造等,加强企业能源系统整合和能源梯级利用。采用低温余热、废热回收利用,电力、热力系统优化等技术,优化工业能量系统,打造一批系统节能示范项目。加快推进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五是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程。以工业、商业、民用等领域为重点,大力推广和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加快推进工业领域天然气利用,支持重点园区和企业燃煤、燃油工业锅炉置换为燃气锅炉;积极推进燃煤锅炉“煤改电”,开展电蓄冷蓄热,逐步扩大工业电能替代范围。控制高硫份、高灰份、低热值等劣质煤开采和销售,提高原煤入选率,控制使用高污染燃料和散煤。改善城镇与农村用能方式,在城镇、乡村等散煤消耗区域鼓励“煤改电”,全面推进民用锅炉煤改气、油改气、管道天然气置换煤气。推广生物质锅炉,实施生物质能替代燃煤、燃油。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加大实施10—20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力度。以长途客货运、城市公交、出租车及环卫、工程车等车辆为重点,推广使用以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为燃料的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 

  六是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工程。推进智慧城市、智慧能源建设,优化升级城市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城市节能示范项目。结合城市管廊建设,对城市水、电、气等能源供应、输配、回收、计量、管控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系统优化。优化布局建设一体化集成供能基础设施,通过分布式供能系统和智能微网等方式,扩大天然气、电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供应和消纳能力,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系统提升城市终端供用能效率。建设智能化公交系统、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系统,提高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降低交通能耗。实施大型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开展节能示范社区、小区建设。对企业用能较为集中的园区、开发区等区域,将生产用蒸汽和热水供应纳入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小锅炉使用。 

  七是绿色照明推广工程。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重点推广半导体照明产品。支持荧光灯生产企业实施低汞、固汞技术改造。推广半导体通用照明产品在工业企业、公共机构以及宾馆、商厦、道路、隧道、机场、码头等领域的应用。以城市道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为重点,加快实现智能控制,加快半导体照明关键设备、核心材料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技术成熟的半导体通用照明产品推广应用。控制城市道路照明过度装饰和亮化。力争到2020年,在5—10个城市、县实施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 

  八是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程。实施节能产品推广量倍增计划,建立节能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选择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定期发布四川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组织开展节能技术装备应用示范,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迫切需求,以关键和共性技术为重点,通过推介会、现场会、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示范、推广一批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围绕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工作的重大需求,实施一批节能技术示范项目。鼓励半导体照明、光伏发电、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等具有明确产业化前景的重大节能技术,大力实施一批试点示范工程。鼓励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在政府采购中将获得节能和低碳认证的产品列入优先采购目录。加强节能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推动节能环保技术、产品、装备“走出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好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各级节能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节能工作格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联合评估,形成分工明确、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各市(州)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落实好本地区的节约能源规划。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共同做好节能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发布、标准制定、执法检查和行业统计等工作。 

  (二)健全法规标准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等节能法律法规,推进节能监察立法,倡导依法用能、科学用能。制定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研究制定用能权交易管理办法。围绕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制订一批节能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逐步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节能标准体系。 

  (三)强化目标责任 

  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体系,明确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建立部门节能工作评价制度,每年对有关部门落实节能政策情况和节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重点用能企业必须明确节能目标责任,制订工作计划。加强统计和监督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进度考核,健全节能预测预警机制,按时发布节能形势晴雨表,及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 

  (四)加强监察执法 

  加强节能监察机制建设,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完善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节能监察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考核,强化对未完成目标责任情况、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虚标产品能效标识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实行节能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共享,广泛接受全社会监督,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继续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仪器配备,提高节能监察软、硬件设施水平。 

  (五)开展交流合作 

  广泛开展国内外节能技术合作,积极推进能效领域国际合作,与国际、国内组织和地区建立节能合作长效机制。利用多双边渠道,加强与国际组织、国外企业和研究咨询机构的交流,为国际节能技术援助项目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探索开展全国性或区域性用能权交易,积极争取和利用世行、亚行等外资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术改造。加大对国际节能合作项目省内配套资金的支持力度,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两种办法,搞好国际先进的节能管理、技术的学习、培训和交流。 

  (六)加强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活动,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文艺团体、社会智库和民间组织作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搭建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川发改环资〔2017〕422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四川省节约能源规划 

  (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部门: 

  为落实国家节能工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十三五”时期我省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我们研究编制了《四川省节约能源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 

  四川省节约能源规划(2017-2020年) 

  2017年8月 

  目录 

  一、规划背景 5 

  (一)工作成效 5 

  (二)面临形势 8 

  二、总体要求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基本原则 12 

  (三)节能目标 13 

  三、重点领域 16 

  (一)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能 16 

  (二)全力推进建筑领域节能 19 

  (三)着力强化交通运输节能 21 

  (四)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24 

  (五)全面推进商贸流通节能 25 

  (六)切实加强农业农村节能 26 

  四、主要任务 26 

  (一)调整产业结构 26 

  (二)优化能源结构 28 

  (三)管控能源需求 29 

  (四)运用市场机制 31 

  (五)实施重点工程 33 

  五、保障措施 37 

  (一)加强组织领导 37 

  (二)健全法规标准 38 

  (三)强化目标责任 38 

  (四)加强监察执法 38 

  (五)开展交流合作 39 

  (六)加强宣传教育 39 

  “十三五”时期,是四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我省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有效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工作成效 

  “十二五”以来,全省上下坚持将节能降耗作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抓手,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责任落实、深挖节能潜力、推进项目建设、发展节能产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显著,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节能重点工程全力推进,节能体制机制改革进展顺利,工作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节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十二五”以来,全省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2015年为0.662吨标准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25.24%,其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8.98%,超额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16%的约束性目标。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9888万吨标准煤,“十二五”期间,以年均4.47%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10.8%的经济增长。 

  二是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进一步提高水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2015年,全省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43.1%,较2010年提高11.1个百分点;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37.9%,比2010年降低18.3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比重由2010年的9.5%提高到2015年的11.4%;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从2010年的5500小时降低到2015年的2600小时左右;水电装机容量达到6939万千瓦,占我省电力总装机的79.5%;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发电并网容量达到132万千瓦。 

  三是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十二五”期间,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积极清理水泥、平板玻璃产能过剩行业违规项目,累计对30余行业1944户企业的落后和过剩产能实施了淘汰,减少不合理用能1800万吨标准煤。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迅速,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增势强劲,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约500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000亿元以上,节能环保装备企业超过300家。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由2010年的34.6%提高到2015年的40.3%,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是重点领域节能全面推进。工业领域,积极完善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组织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开展“千户企业节能行动”,“十二五”累计实现节能1600万吨标准煤以上,对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能耗对标达标。建筑领域,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40.92万平方米,完成新建绿色建筑480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加快实施全省绿色循环低碳公路主题性示范项目,全省已发展营运性CNG/LNG等清洁燃料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教练车共6.7万辆,约占营运车辆总数的10%。公共机构领域,积极推进节能改造,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比“十一五”末分别下降17.56%、15.22%、17.41%。 

  五是节能重点工程加快实施。大力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德阳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支持省直机关办公区综合节能改造、双流机场节能改造等重点示范工程。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全省累计推广使用节能灯2000多万只,推广量和节能量居全国前列。持续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研发了高效节能照明、节能锅炉、低温余热发电、高炉煤气发电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30余项重点节能先进技术得到推广应用。 

  六是节能基础能力逐步增强。加强节能执法能力建设,全省21个市(州)设立了116个市、县两级节能监察机构,基本覆盖了能耗较高的县(区),节能监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颁布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四川省“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四川省“十二五”工业节能规划》等专项规划,以及《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规范》等节能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了节能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积极强化宣传动员,营造了良好的节能氛围。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节能工作面临的环境和形势将发生重大变化,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必须牢固树立强烈的短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凝聚各方力量,落实发展新理念,破解发展新难题,合力开拓节能工作新局面。 

  1.有利因素 

  一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为节能工作指明新方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将绿色发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进行了一系列的部署要求,要求把节约资源能源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明确提出全国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的目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文件,以更加自觉有力的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之以恒推进节能减排,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推动全省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强大动力。 

  二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节能工作拓展新空间。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实施,经济发展方式将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将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增加值占比预计将提高4.7个百分点以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有利于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为节能工作创造了积极有利条件。 

  三是能源结构明显优化为节能工作带来新动力。我省拥有丰富的水电和天然气资源,随着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的推进建设,通过增量控制推进二氧化碳总量减排,将加快促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到2020年清洁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有望进一步提高。 

  四是全国碳交易全面开展为节能减排带来新机遇。发展碳减排交易,将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迫使企业降低碳排放,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当前,我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在加快建设,凭借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较大的优势,届时我省将有相当可观的富余配额可向省外出售。通过扩大省外对我省水电清洁能源的市场需求,推动全国碳减排进程,变我省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五是全社会形成普遍共识为节能工作营造新条件。绿色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潮流,以能源利用高效、清洁、低碳等为特征的新能源革命正蓄势待发。强化节能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政府节能减排投入力度、企业节能减排社会责任、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和监督节能减排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不断加强,为节能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不利因素 

  一是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压力大。伴随经济下行压力和能源价格的低位运行,在国家严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的情况下,我省单位GDP能耗仍然较高,能源利用效率仍然偏低,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阶段性矛盾比较突出。第三产业占比与发达地区还有较大差距,相当部分制造业还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6784.14万吨标准煤,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72.92%,绿色低碳转型任重道远。 

  二是能源需求增长的压力大。我省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加速期,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攻坚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建筑、交通等领域能耗将持续较快增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一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能加快增长,能源资源需求将继续呈现刚性增长态势,我省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面临较大现实压力。 

  三是资源约束加剧的压力大。从总体上看,我省资源约束趋紧、结构和布局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状态离全面小康存在差距等问题依然存在。全省煤炭资源约占全国的1%,石油资源几乎全部依赖外调,人均耕地面积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7%,开发利用率仅为9.9%。粗放的增长模式使本不丰裕的石油、矿产和土地等资源趋于紧张,能源消费总量的“天花板”效应将逐步显现。 

  四是节能空间收窄的压力大。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不够,缺乏鼓励节能技术推广的政策和机制,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难。由于国家节能财政支持等政策的逐步退出,节能边际成本将越来越高,节能挖潜难度更大。随着成本逐渐增加,企业自主开展节能工作的自觉性将受到较大影响,节能减排持续推进的难度不断加大。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以优化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实施节能重点工程为抓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推进机制,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加快建立绿色发展体系,为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四川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强化双控,绿色发展。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构建适应绿色发展的产业体系、城乡体系和制度体系,合理控制全省能源消费总量,遏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继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优化能源生产与消费结构,实现能源利用、生态环境改善与经济增长的协调统一。 

  创新驱动,协同推进。强化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对提质增效的驱动作用,强化制度、标准对合理用能的约束引导作用,深度挖掘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节能潜力,着眼能源生产、运输、储存、消费全过程,加强跨区域联动合作,结合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深入推进协同创新,以降耗促发展。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宏观调控,有效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政策激励、行政监管等方面的作用,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建立健全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升市场主体推进节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突出重点,带动全面。以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流通、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着力点,加快推进节能重点工程,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努力形成全社会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共同推动全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节能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能源消耗强度稳步下降,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节能取得新进展,节能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关键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取得重要进展,全社会节能意识进一步提高,节能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节能基础能力进一步夯实。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9亿吨标准煤以内,“十三五”时期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3020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16%,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双控”目标任务。 

  2.行业目标 

  到2020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耗得到有效控制,大型骨干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十三五”主要行业节能指标

指标

单位

2015年实际值

2020年

目标值

变化幅度/变化率

工业:

单位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能耗

万吨标准煤/万元

1.218

0.999

[-18]

火电发电煤耗

克标准煤/千瓦时

315

310

-5

吨钢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

549

545

-4

水泥熟料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110

105

-5

电解铝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1683

1670

-13

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油/吨

69

66

-3

乙烯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661

655

-6

合成氨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1173

1160

-13

机制纸及纸板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578

528

-50

建筑:

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累计面积

万平方米



+50

城镇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累计面积

万平方米



+100

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各类示范性项目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

%


100


新建房地产项目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

%


70


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万平方米



+400

交通:

公路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率

%



[-4]

水路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

%



[-5.5]

公共机构:

人均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人·年)

271.02

238.5

[-12]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

10.53

9.48

[-10]

人均水耗

立方米/(人·年)

38.43

32.67

[-15]



  注:[]内为变化率 

  3.地区目标 

  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按照全省节能降耗的总体安排和各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坚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综合平衡全省、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的原则,分解下达各市(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十三五”各市(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市(州)

2015年能耗 

  总量 

  (万吨标准煤)

“十三五”能耗 

  增量控制目标 

  (万吨标准煤)

“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

成都市

4720

740

14

自贡市

607

100

15

攀枝花市

1421

180

17

泸州市

1034

160

17

德阳市

1058

135

16

绵阳市

987

135

15

广元市

345

70

15

遂宁市

573

90

16

内江市

1091

160

17

乐山市

1419

200

17

南充市

898

140

15

眉山市

758

110

17

宜宾市

1067

160

16

广安市

668

90

16

达州市

1147

160

17

雅安市

417

80

17

巴中市

293

55

12

资阳市

441

65

15

阿坝州

383

75

10

甘孜州

120

30

8

凉山州

851

135

12



  三、重点领域 

  (一)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能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综合运用工艺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标准,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坚决杜绝新增过剩产能。强化经济手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落后产能企业的使用能源、资源、环境等成本,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倒逼落后产能退出。把淘汰落后产能与区域转型发展相结合,加快落后产能行业整体退出,高起点发展替代接续产业。 

  二是推动传统行业能效提升。以六大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组织实施节能低碳改造工程,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低碳改造,采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等手段,优化技术工艺,提升生产效率,提高整体能效。充分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对传统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实施电机系统、变压器、工业锅炉(炉窑)等高耗能通用设备改造,淘汰落后设备,推广高效节能设备。进一步实施余热余压高效回收工程,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发电、制冷、供热及循环利用。推动建设厂区、园区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和智能微电网。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提高园区能源管理运营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建设分布式能源集群。推进绿色数据中心示范项目建设,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评价体系研究。 

  三是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组织开展“十三五”重点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认真贯彻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积极制(修)订我省能耗限额标准,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推动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和化工等行业大型用能企业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推动企业开展节能系统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建立能效网络小组,以高能耗企业之间共同学习、分享经验、相互督促、共同提高为目的,通过相互交流、经验共享的方式改变以往“各自为战”的局面,探索更快、更经济的降低能源成本的方式,激发企业参与和实施节能的积极性。全面落实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计量管理体系,逐步建设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不断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引导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

专栏重点工业行业节能 

  电力(火电):提高煤电机组准入标准,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控制在每千瓦时310克标准煤以下。积极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加大低参数、小容量等低效火电机组的改造和淘汰力度,优化机组结构。加快设备老化、技术陈旧的热电厂的技术改造,有序推广分布式热、电、冷联产。到2020年,完成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 

  化工:大力推进绿色化工技术,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推广能源梯级利用等技术,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产生的余热余压,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品能耗。 

  钢铁行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耗能设备,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进余热余压利用,机电设备能效提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建材:水泥行业全面普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配套建设余热发电设施,推广应用水泥回转窑富氧燃烧技术,鼓励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污泥等,节约熟料使用量。平板玻璃行业推广全氧燃烧、熔窑余热综合利用、原配料高温预分解等技术。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推广先进窑炉改造、干法制粉、陶瓷砖塑性挤压成型、一次烧成等工艺技术及装备。墙体材料行业鼓励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推广烧结砖大断面隧道窑、隧道窑保温技术、余热利用技术、窑炉风机变频调速技术等。 

  机械制造:加快先进制造技术、绿色制造与回收处理、再资源化技术及工艺的研发。积极推进频谱谐波时效技术、动态谐波抑制及无功补偿综合节能技术、控制气氛渗氮工艺节能技术、直燃式快速烘房节能技术、塑料注射成型伺服驱动与控制技术等节能技术。



  (二)全力推进建筑领域节能 

  一是推进新建建筑节能。严格落实《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在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增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约束性指标。在土地划拨和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载明项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约束性指标要求。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把规划设计关口,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城镇建筑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阶段实施国家建筑节能要求。加强施工阶段监管和稽查,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要求验收,对竣工后新建建筑实施能效测评。实行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执行65%的建筑节能标准。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和70%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鼓励城市新区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天府新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以产业基地为载体,推广技术含量高、规模效益好的绿色建材,建立绿色建筑资源共享平台。逐步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推进城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鼓励农民在新建和改建农房时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结合实施建材下乡政策,组织农民在新建、改建农房时使用适用材料和技术。 

  二是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调查统计和分析,编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将节能改造实施过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范围,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面监管,确保节能改造工程质量。推行既有建筑与绿色建筑相结合的改造模式,积极探索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以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动力设备及特殊用电系统改造为主,积极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高用能系统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到2020年,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达到800万平方米。有条件的项目同步采取围护结构改造等措施,开展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到2020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鼓励已完成改造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三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将太阳能利用、沼气利用等纳入农村村庄建设整体规划,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应逐步出台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强制性推广政策及技术标准,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积极推进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合理开发浅层地热能在建筑上的应用。研究确定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适宜技术及推广地区名单,到2020年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00万平方米,示范地区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可再生能源丰富地区应用比例达到20%以上。 

  (三)着力强化交通运输节能 

  一是完善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广应用以现代信息网络为基础的绿色智能交通系统,逐步提高运输系统效率。构建覆盖全省、外联内接的铁路网络,推动进出川和川内高速铁路加快建设,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重。加大港口建设和航道整治,注重水运发展。大力发展轨道交通,构建合理公交线网,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公交出行。继续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加快综合运输枢纽建设,促进货运无缝衔接和客运零换乘,形成高效绿色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在能源利用方面的比较优势,提高运输系统效率。 

  二是提升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提升运输装备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车辆。在国省干线客运中发展中高级客车,大力发展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在农村客运中发展适合农村市场的经济型客车,积极发展适合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大吨位多轴重型货车。鼓励提高重型车、专用车、厢式车在货车中的比重。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老旧船舶与落后船型,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重点推动天然气、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的应用。鼓励替代燃料在公路运输、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中的应用,加快建设加气、充换电等配套设施。推广LNG动力船舶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清洁能源船舶应用。严格执行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限值及机动车排放标准,对企业新增、报废更新的车辆严格按照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进行核查,从源头上严把业务办理的审核关,不符合标准的车型不得投入营运。全面淘汰全省范围内“黄标车”。调整优化交通施工机械装备、工程船舶结构。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旧工程机械、工程船舶等,提高交通建设用能设备的整体技术效率。 

  三是推广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促进公路、水路、城市交通与铁路、民航等不同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依托全省水运优势,加快发展水路运输,按照“宜水则水、宜路则路”的原则,积极引导大宗散货物资选择水运方式运输,提高水运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补充的绿色出行系统,推行共享单车,形成城市慢行交通网络。到2020年,市区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优化客运组织管理模式,加强客运运力调控。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积极鼓励和引导城市公交向城市周边延伸覆盖。优化公路主枢纽布局,以优质高效的集约化运输网络与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客运效益与效率。加快优化货物运输组织管理模式,引导货运企业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行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先进、高效的运输组织形式。积极整合社会零散运力,实现货运的网络化、集约化、有序化和高效化,提高道路货运实载率。以“大力建设信息化基础平台、整合各种物流资源、培育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完善集疏运系统”为主线,建设省域物流信息共享网络系统,促进货运交易市场之间的信息互通,实现车辆和货源及时、有效组织,减少空驶率。培育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培育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网络化的现代物流企业群体和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提高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专栏“十三五”交通运输节能“336”计划 

  “十三五”期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施“336”计划,即建设“三大支撑体系”,开展“三大专项行动”,实施“六项重点工程”。 

  三大支撑体系:地方标准体系、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组织保障体系。 

  三大专项行动:科技专项行动、协同推进专项行动、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 

  六项重点工程:城市交通节能减排推广工程、交通枢纽节能减排建设工程、绿色公路示范推广工程、节能环保交通运输装备推广工程、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模式推广工程、节能驾驶与绿色维修建设工程。



  (四)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一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党政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新建项目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优化空调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优化办公家具、设备等配置。加快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倡导采用电视、电话、视频等会议方式,减少签字笔、纸杯、餐盒等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油耗定额管理,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实施公共机构食堂灶具、排烟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倡导合理消费,加强食堂精细化管理。加强机房节能管理,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加大公共机构政务信息整合力度。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计量、监测和统计工作,推进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机构用能在线监测,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信息平台。严格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健全激励政策和奖惩制度。 

  二是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试点示范,以机关、学校、医院为重点,继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现“县县有示范”的目标。到2020年,力争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00家,创建省级示范单位150家。积极引导公共机构推进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等重点耗能设备及数据中心、食堂等公共机构附属设施的节能改造,积极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专栏“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点 

  开展“六大行动”:绿色建筑行动、绿色办公行动、绿色出行行动、绿色食堂行动、绿色信息行动、绿色文化行动。 

  实施“七大工程”:示范单位创建工程、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节地节水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能源计量统计完备工程、能效提升工程、能效领跑者创建工程。



  (五)全面推进商贸流通节能 

  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建立完善商业、旅游业、餐饮等行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强化节能监管。在用能高峰季,开展商业场所空调温度设置情况监督检查。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创建绿色商场示范。完善绿色酒店标准体系,推进绿色酒店建设。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开展商贸流通行业节能改造项目。推动高效节能产品进商场,积极采用先进节电、节水技术,鼓励使用高效照明灯具、节能空调、智能控制系统等节能设备。以信息化带动传统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积极建设绿色物流园区。 

  (六)切实加强农业农村节能 

  加强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积极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等先进技术,大力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广应用保温、省地、隔热新型建筑材料,引导农民建设节能型住房。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更新,推广应用绿色、节能、环保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强化农业机械设备的能耗检测,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加快农业机电设备节能改造,加强用能设备定期维修保养,降低燃油消耗。推进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省柴节煤灶具等,鼓励使用高效节能电器,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生产生活用能中的比重。继续实施农网改造,降低农业用电成本。 

  四、主要任务 

  (一)调整产业结构 

  一是严控高耗能行业能耗增长。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强化项目能评验收监督,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落实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能效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等相关约束性条件。严格控制高耗能、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对于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地区,其新上高耗能项目采取区域限批措施。 

  二是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大力发展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规划生物医药、轨道交通、石墨烯、玄武岩纤维等产业,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比重,支撑工业“双高”发展。进一步突出全产业链培育和优势再造,着力构建信息安全与集成电路、轨道交通装备、高效发电和核技术应用产业、天然气化工、优质白酒等一批全产业链,推进要素集成和技术集成。以加大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的自主研发为重点,支持节能产品和装备产业做大做强。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运营管理、计量检测、产品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 

  三是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实施节能产业产值倍增计划,围绕高效清洁节能锅炉、大气污染防治装备、水污染防治装备、高效节能电机、节能家电等重点领域,以重点工程为依托,完善政策机制,培育规范市场,增强节能环保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提高技术装备、产品、服务水平。加大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扶持力度,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形成一批高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重点产品和核心企业。培育发展一批技术引领型的国内一流企业和研究机构,进一步提高重大科技成果集成、转化能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建设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和节能环保装备产业示范基地。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构筑公共服务平台,吸引社会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优势企业、产业园区和基地集中。力争到2020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

专栏节能服务产业倍增行动 

  全面推行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量保证型、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培育第三方节能量审核和节能评估、检测、审计、认证机构。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优化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合同能源管理注册登记管理服务平台,实施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失信黑名单制度。力争到2020年,全省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比2015年翻一番。



  (二)优化能源结构 

  一是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坚持科学开发与保护生态相结合,重点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江”水电基地建设,加快推动川中、川西和川东北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川南页岩气资源调查和勘探开发。科学有序发展新能源,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能源。创新清洁能源建设管理机制,加强流域水电综合管理,积极推进电力、油气等体制改革,扩大直购电、直供气等试点范围,有效消纳富余水电和留存电量,促进就地就近转化利用。 

  二是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快非禁燃区分散燃煤锅(窑)炉淘汰和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能效提升改造,严把涉煤新建项目准入,新上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落实好大型燃煤机组清洁排放实施计划,积极推进地方燃煤热电行业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集中供热,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国家禁止的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加强煤炭经营和使用监管,鼓励使用洁净煤以及高热值煤,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 

  三是推进电能替代和天然气替代。通过淘汰落后燃煤机组、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和电烤烟替代燃煤烤烟等措施,继续推进以电代煤、以气“替煤代油”。通过增加铁路运输比重、发展电动汽车和减少港航用油等措施,大力推进以电代油。大力推广蓄冷空调和热泵技术、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坚强农村电网和燃气管道建设,以清洁、安全的清洁能源替代农村传统能源。 

  (三)管控能源需求 

  一是全面推行用能预算化管理。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任务、重大生产力布局等情况,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用能预算管理体系,全面推行用能预算化管理制度,制定落实用能预算管理方案。围绕能耗总量的控制、可用增量的确定和管理、预算指标的动态管理、预算指标的核查等实行用能预算管理,推动用能管理精细化、科学化,实现用能的高效配置。落实好新上高耗能项目用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在成都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以及重点城市结合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编制用煤预算管理方案。重点用能单位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统筹考虑发展战略、能效水平、节能潜力等因素,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对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 

  二是加强能源消费统计监测预警。进一步规范计量标准,提高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水平。完善能源统计制度,改进核算方法。以能源智能化为目标,逐步建立万家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整合集成工业、交通、建设、公共机构等能源监测数据,深化功能应用。开展能源消费形势分析,加强监测预警,在实行各市(州)单位GDP能耗晴雨表制度的基础上,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强度晴雨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监测报告。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滞后和能源消费总量超过控制目标的地区,要及时制定预警调控方案,并适时启动,合理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投产节奏。 

  三是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在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的部分产品,以及公共机构中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积极组织申报纳入国家领跑者名录,推出四川省能效领跑者名录。定期发布能效水平先进的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和公共机构名单,对能效水平落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通报。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购买和使用高效节能产品,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标准。通过树立标杆、政策鼓励、修订标准等措施,激励相关生产企业和公共机构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赶超领跑者,形成推动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的能效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

专栏节能产品推广行动 

  高效节能产品倍增行动。积极推进节能产品进家庭、节能设备进企业,重点推广高效节能家电、灶具、热水器、LED照明产品等家庭用能产品,及高效节能电机、工业锅炉等工业用能设备,力争到2020年主要节能产品和设备销售量比2015年翻一番。 

  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根据国家安排部署,选择量广面大、节能潜力大、基础条件较好的变频空调、电冰箱、滚筒洗衣机、平板电视、空气净化器等家电产品、办公设备、商用设备、照明产品、工业设备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用能产品,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四)运用市场机制 

  一是强化价格和金融政策引导。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充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的阶梯电价政策,对限制类、淘汰类或违规的装置(含产品、设备、生产线、工艺、产能等),以及单位能耗超标的装置或公共建筑等,加大实施差别电价的范围和力度;对超能耗限额的产品、能耗水平不达标的企业,督促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执行更严格的惩罚性电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入推进燃气、水、电阶梯能源价格,引导居民合理节约利用资源。认真落实国家在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引导和支持工业、交通、建筑、商业、公共机构等领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发展绿色金融,研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完善绿色信贷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引入节能评价要素,开展能效信贷业务。 

  二是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探索节能降耗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使用效率,积极稳妥地推进初始用能权确权、有偿使用、交易等工作,规范能源消费报告、审核和核查技术要求,严格履约机制,不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管理平台和交易平台,探索建立适应我省经济发展、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用能总量信息监测预警、指标配额管理、指标交易运作等机制,有效促进我省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节能降耗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实税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鼓励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推动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改造,建设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建立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我省现有交易场所,培育以合同能源管理资产交易为特色的资产交易平台,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行绿色债券。 

  (五)实施重点工程 

  一是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积极推广应用循环流化床、新型高效煤粉炉等高效节能锅炉,推进燃煤锅炉“以大代小”,加快老旧锅炉更新、替代,推广燃气、燃生物质锅炉和电锅炉。开展电厂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采用新技术对磨煤、点火、燃烧、除尘、汽机、冷却等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不断降低发电煤耗。严格锅炉能效准入门槛,制定燃煤工业锅炉淘汰更新改造路线图。推广应用锅炉燃烧优化、二次送风、自动控制、余热回收、太阳能预热、主辅机优化、热泵、冷凝水回收等先进技术。推广锅炉(窑炉)燃烧自动调节控制技术装备,探索锅炉运行在线监测和节能诊断,定期开展锅炉(窑炉)能效检测,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热效率。建立完善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监测评价机制,开展节能环保标杆锅炉房创建活动。 

  二是电机系统能效提升工程。以电机能效提升为目标,围绕电机生产、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推动企业提升电机能效,淘汰低效电机,推广高效电机。开展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促进电机产业转型升级和电机能效提升。推进电机系统调节方式改造,重点开展高压变频调速、永磁调速、内反馈调速、柔性传动等节能改造,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电机系统能效监测、故障诊断、优化控制平台建设。鼓励采用高效电动机、风机、压缩机、水泵、变压器替代低效设备,加快系统无功补偿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设备融资租赁等市场化机制实施电机能效改造项目。示范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电动机铸铜转子技术等高效节能电机技术设备。大力推广能效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通风机、水泵、空压机。 

  三是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工程。在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全面加强炉窑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推进能量梯级综合利用。有色行业重点推广烟气废热锅炉及发电装置,窑炉烟气辐射预热器和废气热交换器,回收其他装置余热用于锅炉及发电。水泥行业推广综合低能耗熟料烧成技术与装备,对回转窑、磨机、烘干机进行节能改造,鼓励利用工业和生活废弃物作燃料,优化完善水泥余热发电技术和装置。 

  四是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对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化工行业企业工艺、技术、装备系统优化,实施生产工艺绿色升级改造,能源系统节能低碳改造,重点耗能设备更新改造等,加强企业能源系统整合和能源梯级利用。采用低温余热、废热回收利用,电力、热力系统优化等技术,优化工业能量系统,打造一批系统节能示范项目。加快推进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五是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程。以工业、商业、民用等领域为重点,大力推广和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加快推进工业领域天然气利用,支持重点园区和企业燃煤、燃油工业锅炉置换为燃气锅炉;积极推进燃煤锅炉“煤改电”,开展电蓄冷蓄热,逐步扩大工业电能替代范围。控制高硫份、高灰份、低热值等劣质煤开采和销售,提高原煤入选率,控制使用高污染燃料和散煤。改善城镇与农村用能方式,在城镇、乡村等散煤消耗区域鼓励“煤改电”,全面推进民用锅炉煤改气、油改气、管道天然气置换煤气。推广生物质锅炉,实施生物质能替代燃煤、燃油。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加大实施10—20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力度。以长途客货运、城市公交、出租车及环卫、工程车等车辆为重点,推广使用以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为燃料的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 

  六是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工程。推进智慧城市、智慧能源建设,优化升级城市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城市节能示范项目。结合城市管廊建设,对城市水、电、气等能源供应、输配、回收、计量、管控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系统优化。优化布局建设一体化集成供能基础设施,通过分布式供能系统和智能微网等方式,扩大天然气、电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供应和消纳能力,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系统提升城市终端供用能效率。建设智能化公交系统、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系统,提高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降低交通能耗。实施大型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开展节能示范社区、小区建设。对企业用能较为集中的园区、开发区等区域,将生产用蒸汽和热水供应纳入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小锅炉使用。 

  七是绿色照明推广工程。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重点推广半导体照明产品。支持荧光灯生产企业实施低汞、固汞技术改造。推广半导体通用照明产品在工业企业、公共机构以及宾馆、商厦、道路、隧道、机场、码头等领域的应用。以城市道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为重点,加快实现智能控制,加快半导体照明关键设备、核心材料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技术成熟的半导体通用照明产品推广应用。控制城市道路照明过度装饰和亮化。力争到2020年,在5—10个城市、县实施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 

  八是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程。实施节能产品推广量倍增计划,建立节能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选择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定期发布四川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组织开展节能技术装备应用示范,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迫切需求,以关键和共性技术为重点,通过推介会、现场会、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示范、推广一批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围绕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工作的重大需求,实施一批节能技术示范项目。鼓励半导体照明、光伏发电、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等具有明确产业化前景的重大节能技术,大力实施一批试点示范工程。鼓励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在政府采购中将获得节能和低碳认证的产品列入优先采购目录。加强节能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推动节能环保技术、产品、装备“走出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好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各级节能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节能工作格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联合评估,形成分工明确、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各市(州)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落实好本地区的节约能源规划。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共同做好节能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发布、标准制定、执法检查和行业统计等工作。 

  (二)健全法规标准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等节能法律法规,推进节能监察立法,倡导依法用能、科学用能。制定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研究制定用能权交易管理办法。围绕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制订一批节能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逐步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节能标准体系。 

  (三)强化目标责任 

  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体系,明确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建立部门节能工作评价制度,每年对有关部门落实节能政策情况和节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重点用能企业必须明确节能目标责任,制订工作计划。加强统计和监督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进度考核,健全节能预测预警机制,按时发布节能形势晴雨表,及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 

  (四)加强监察执法 

  加强节能监察机制建设,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完善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节能监察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考核,强化对未完成目标责任情况、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虚标产品能效标识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实行节能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共享,广泛接受全社会监督,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继续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仪器配备,提高节能监察软、硬件设施水平。 

  (五)开展交流合作 

  广泛开展国内外节能技术合作,积极推进能效领域国际合作,与国际、国内组织和地区建立节能合作长效机制。利用多双边渠道,加强与国际组织、国外企业和研究咨询机构的交流,为国际节能技术援助项目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探索开展全国性或区域性用能权交易,积极争取和利用世行、亚行等外资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术改造。加大对国际节能合作项目省内配套资金的支持力度,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两种办法,搞好国际先进的节能管理、技术的学习、培训和交流。 

  (六)加强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活动,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文艺团体、社会智库和民间组织作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搭建节能宣传公共平台。开展中小学、高校节能知识教育和节能实践体验活动。强化管理服务、政策研究、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国际合作等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节能培训长效机制,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8月11日印发 节能宣传公共平台。开展中小学、高校节能知识教育和节能实践体验活动。强化管理服务、政策研究、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国际合作等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节能培训长效机制,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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